从小就有的毛病很多,比较顽固的一个是爱拖拉,爱迟到。小时候7天国庆长假,可作业常常拖到第8天早上4点钟起来写。寒暑假作业就更不用说了,最后几天巴不得成立个小组去肯德基集体抄袭。高中的时候,还因为迟到早自习被罚站到教室前面,面对着全班同学(包括当时喜欢的男生)读书——那个年龄如此奇耻大辱都没能把迟到的毛病纠过来。现在一般重要的事情都要设至少两个闹钟,常常还梦见自己在追公车。
另一个更深层次困扰至今的毛病是,一定要在公众场合,甚至吵闹的地方才能学习。在家则需要开着电视机/收音机/音乐当背景,否则没有反干扰的动力镇着自己的思路。中学时宁愿每天走路半个小时去省图书馆自习室,和一屋子陌生人一起埋头看书,或是参加晚自习,也不能在自己房间学习。大学好了,大家都上图书馆,宿舍里也有姐妹们陪着,不过大学里大家都不太读书。
现在在准备LSAT的考试,又面临着一个人没有办法学习的问题(在家就会守着两个荧光屏:电视和电脑)。于是只能每天坐公车去downtown的星巴克混着。。。而这之前洗澡、化妆、及动员自己出门又要花上一个多小时。。。真苦恼!
4 Comments
我喜欢在KFC里面啃书,幸好住处百米开外有一家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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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 reply on 十一月 9, 2008 4:58 下午:
要我在KFC啃的恐怕不是书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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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猪 reply on 十一月 10, 2008 10:06 下午:
哈哈,要是我就一边啃书,一边啃KFC,都不耽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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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开始考LSAT了?想象你读JD当律师的样子……好飘逸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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